关于面向2021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就业资助的通知
时间 : 2021-05-07
来源 : 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了帮助校区2021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缓解经济压力,按照《关于印发北京交通大学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1]18号)文件精神,对2021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发放就业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的2021届毕业生。
2.积极参加求职择业活动,在应聘过程中,确实有实际费用支出,如培训费、从业资格认证费、交通费(火车票姓名和身份证号要相符)、求职材料制作费、置装费、电话费等。
3.保研、考取研究生及出国(境)毕业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4.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5.已申请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发放标准
根据毕业生本人就业花费实际情况,按照500—800元(取整百) 的标准予以资助。
三、工作安排
学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12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sunjh@bjtu.edu.cn邮箱,同时将附件1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SD204办公室,统一由辅导员审核、签署意见;校区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筛选、审核后报送北京主校区。
四、具体要求
申请就业资助的毕业生应如实、认真填写申请表,申请理由突出求职过程,且详细填写求职过程具体花销。如有相关票据可一并提交。
联系电话:0631-3806067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